公告日期:2026-04-23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孙峙)
本人作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峙, 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获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等;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排名第二),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科院战略性先导项目等资助。基础研究在Nature,Green Chemistry 等业界主流期刊上发表论文 150 余篇;主编及参与编写
中英文专著 9 部。相关技术申请中国专利 90 余项,国际专利 11 项。历任荷兰代尔
夫特理工大学高级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项目研究员、环境研究部主任,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华科
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 Journal of Sustainable Metallurgy 期刊副主编,
TC297/SC4 废电池回收全国标准化工作组副组长、TC294/WG1 工作组成员、中国电子废弃物环境管理专委会委员、中国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欧盟 ECOS组织咨询专家组专家等。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
实际出席 5 次,按时列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共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出席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津贴,对公司 2024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报告期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与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2025 年 1 月 3 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就 2024
年度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审计要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2、2025 年 4 月 1 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
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四)现场履职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前往公司位于北京主要办公场所与相关部门及人员交流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的执行及信息披露情况,累计履职天数达 15 天,并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中小股东及时了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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