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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7:10:04 股吧网页版
隆华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董治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董治国)

本人作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董治国,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隆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及会计硕士研究生导师,河南大学 MPACC 及 MBA 职业导师,河南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 5 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5 次、实
际出席 5 次,按时列席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共出席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1、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出席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2、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报告期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与审计法规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1、2025 年 1 月 3 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就 2024 年度
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审计要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2、2025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 2024 年四季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 2024 年四季度货币资金内控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2024 年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就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2024 四季度及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公司审计部进行沟通交流。审计部编制的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从审计部工作原则、工作数据、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审计工作中应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总结汇报,符合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工作要求。
3、2025 年 4 月 1 日,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
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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