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持续督导
期已经届满,招商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代) 朱江涛
保荐代表人 罗政、黎强强
联系电话 0755-8308131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佳创视讯
证券代码 300264
注册资本 43,085.75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2533号A2栋903-129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A座15楼
法定代表人 陈坤江
实际控制人 陈坤江
董事会秘书 邱翊君
联系电话 0755-8357505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2月13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本保荐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股票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
5、持续关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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