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审字(2025)0600056号
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5)0600056 号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佳创视讯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抽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已经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的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此页无正文,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鉴证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汤家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婷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2日
鉴证报告第 1 页共 2 页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深圳市
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募集资金共计 1 次,即:2021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78 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7,757,51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469,995.76 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 4,137,507.0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0,332,488.70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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