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成立于 1987 年,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 1,306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 52.00 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4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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