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2025 年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 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安证券”“独立财务顾问”)受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佳沃食品”“公司”“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佳沃食品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华安证券对佳沃食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结合佳沃食品 2025 年年度报告,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保证资料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佳沃食品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佳沃食品发布的关于本次重组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 录
声 明......2
目 录......3
释 义......4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6
二、交割后的安排......9
三、上市公司受托经营情况......12
四、交易各方当事人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2
五、盈利预测或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24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24
七、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25
八、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26
九、持续督导总结......26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持续督导意见、本持续督 指 《华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导意见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佳沃食品/上市公司/公司 指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佳沃集团 指 佳沃集团有限公司,系佳沃食品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佳沃品鲜 指 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佳沃臻诚 指 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公司,佳沃食品全资子公司
Australis 指 Australis Seafoods S.A.,佳沃臻诚下属的经营实体
Fresh 指 Fresh Investment SpA,佳沃臻诚下属子公司
Food 指 Food Investment SpA,佳沃臻诚下属子公司
标的资产、出售资产 指 佳沃食品所持的佳沃臻诚 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指 佳沃食品向佳沃品鲜出售所持佳沃臻诚 100%股权的行
次重大资产重组 为
联想控股/实际控制人 指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佳沃食品实际控制人
青岛国星 指 青岛国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佳沃食品下属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协议,《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司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 本次交易的协议,《佳沃品鲜(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
协议》 指 司与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佳沃臻诚科技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指 佳沃食品与佳沃品鲜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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