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王全喜)
本人作为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全喜,1955 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已退休)。历任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讲师、副主任;南开大学国际企业管理系副教授、财务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南开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系主任;南开大学华燊助学基金秘书长;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南开大学 EMBA中心主任;南开大学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兼职教授,温州大学客座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天津市政府专家库专家、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特约研究员、天津管理学学会秘书长;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五一视界数字孪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州和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现任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及规则指引的要求,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所需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判断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对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会议期间,悉心听取各项议案内容,积极参与审议和讨论,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后,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投出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始终以诚信、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数
议
6 5 1 0 0 否 5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要求,本人被公司独立董事推举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重大资产出售、高管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并对审议事项的执行进展保持持续关注和督促。
2.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