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6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6年3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1
第三章 主要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 ......2
第四章 资金管理 ......3
第五章 往来款项管理 ......5
第六章 存货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5
第七章 投资及其他长期资产管理 ......6
第八章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管理 ......7
第九章 筹资管理 ......8
第十章 负债管理 ......8
第十一章 税务管理 ......8
第十二章 利润和利润分配管理 ......9
第十三章 财务分析的管理 ......10
第十四章 预算预测的管理 ......10
第十五章 财务人员交接管理 ......12
第十六章 会计档案管理 ......13
第十七章 附 则 ......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沃食品”)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监督,防范财务风险,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保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公司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各项基础财务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决策支持服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及修订,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日常解释与执行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划分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下列重大财务事项须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定: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发行公司债券;
(四)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五)重大交易事项及重大担保事项;
(六)决定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批准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五条 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涉及股东会权限的财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二)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三)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四)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五)向股东会提请聘用或更换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制定或修订本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审议和批准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
(七)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
第六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的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由总经理领导并负责,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经营建议及整改措施,落实董事会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决议。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对子公司财务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和监督考核。
第九条 公司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内部管理会计制度,改善和提升管理水平,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进行岗位设置时,涉及不相容职责的岗位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确保钱账分管、账物分离,形成内部牵制、内部稽核。
第十一条 为加速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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