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自治文件,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督和指导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战略要求推进各项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1,818,446.82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23.09%;
营业利润 1,198,411.4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72.55%;利润总额 5,532,135.91 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了9.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34,314.7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34.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853,026.7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30.68%。
二、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投资者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构建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规范信息披露以及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方式主动与投资者有效沟通,增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1、公司股东会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通过的议案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2024 年年度 2025-05-09 6、《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股东大会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
议案》
8、《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暨为子公司取得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 2025 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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