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威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中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中威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杭州中威驿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丽水中威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中威(天水)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威尚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新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威电子智能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华夏天信(北京)机器人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制定了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机构设置
公司在治理结构所确定的内部控制基本组织框架基础上,设立了满足公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职能机构,在管理层的领导下规范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运作模式,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3)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客观评价。
(4)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了涵盖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关键岗位与员工招聘、薪酬与绩效考核、业务人员入职培训、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等内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队伍、技术骨干队伍、业务营销队伍的综合能力与业务水平。公司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选聘优秀人才,并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同时,公司按照激励与贡献挂钩的原则,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和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企业文化
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组织管理层及员工参加各类活动,不断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开拓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文化建设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公司全体员工均能够做到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建立了较为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到风险可控。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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