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 CORPORATION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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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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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
(一)公司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确保主营业务持续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坚持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公司现在及未来发展、内外部公平,激励与约束并重;
(三)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实施预算管理。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按公司经营情况决定增长范围、增长幅度等,进而决定当年预算总额。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按有关规定披露。
第八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提供公司及受评人员的有关情况与资料,负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准备工作并执行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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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十条 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参照第十一条执行。
(三)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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