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 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9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用于帮助缓解员工因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而面临的临时性经济困难。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已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2、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员工提供借款暨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帮助缓解员工因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指配偶、父母、子女)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而面临的临时性经济困难,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50 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借款援助。
借款对象: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借款用途:用于员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等方面的支出周转等。
借款额度: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已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借款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借款利息:无息借款。
还款方式:按月偿还或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方式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审批程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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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他说明: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授权事项
公司将与借款员工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向员工提供借款事宜。
三、风险防范措施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制定员工救助实施方案,明确适用范围、救助情形及方式、申请及评审流程等。为规避关联方资金占用,员工救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以下人员排除在借款资格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将与符合条件的借款员工签署《借款协议》,明确借款用途、还款计划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协议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将严格依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同时,公司保留法律追诉的权利,以保障公司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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