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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57:02 股吧网页版
华宇软件: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6-006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 座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九人,
实到九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颖召集并主持。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五人,为郭颖、赵晓明、谢熠、孙明东、郭秀华,通讯出席的董事四人,为程亮、刘懿、罗炜、谢绚丽。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 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郭秀华、罗炜、谢绚丽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郭秀华、罗炜、谢绚丽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 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3,958,447.04 元,实收股本为811,860,673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后续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将继续坚定践行“聚焦核心、成就客户、创新引领、开放合作”战略,以“AI+”与“数据×”为核心驱动力,在主营业务领域持续深耕和创新,助力客户战略落地与价值实现;依托核心技术与行业经验,向商业法律科技服务、绿色校园等细分市场拓展,并向国家战略新兴领域复用技术能力;推进全方位 AI 组织变革,实现组织运营范式与业务模式的系统性革新;深化与战略伙伴的协同,构建覆盖上下游的全域生态,凝聚产业合力。通过上述系统性努力,持续推动市场地位稳步提升与经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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