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第四十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 (一)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或
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 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权益;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 (二)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
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务,积极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
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 (五)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
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1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 (六)不得利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
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 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与公司有关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 大信息,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
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 (七)不得通过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利润分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 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 (八)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
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 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 响公司的独立性;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章程的其他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
序号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公司章程》内容
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 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本章程关于董事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示董事、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
级管理人员从事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行为 和总经理的,公司应当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
的,与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的职权,说明该项安排的合理性以及保持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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