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6]22815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6]22815 号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开能
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能健康”)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开能健康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开能健康于 2025 年收购了丽水东昕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基元美业生物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原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克勒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公司”)并将其纳入了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
关豁免规定,我们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时,可以不
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评价范围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开能健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未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在审计范围内。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开能健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6]2281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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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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