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3-042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郝镇熙先生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 685,731,406.14 元,若计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述资金占
用的金额合计(包含本金和利息)约为 739,418,251.09 元。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签订了《债权债务抵偿协议》《偿还协议》,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高新投”)、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签订了《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上述协议的生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如违反与高新投签订的《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中的承诺事项,则需承担违约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高新投提供的原担保措施继续为公司对深圳高新投的剩余债权的清偿提供担保。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 2021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
本公告披露之日,该种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2023 年 4 月 28 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2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
展公告》,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珠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
整。2023 年 1 月 3 日、3 月 15 日,公司分别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
[(2022)粤 04 破申 48 号之二、之三],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
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珠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委托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685,731,406.14元(包含本金和利息)。若计至2023年4月21日,上述资金占用的金额合计(包含本金和利息)为739,418,251.09元。
二、控股股东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
(一)进展情况概述
1、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
郝镇熙先生以其对公司享有的 83,320,845.78 元债权(详情见本公告第五条),等额抵偿其因资金占用对公司负有的债务。自抵偿之日起,公司对郝镇熙先生享有的债权金额、负有的债务金额均在 83,320,845.78 元的范围内同等消灭。抵偿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余额为 656,097,405.31 元。
2、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深圳高新投、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
签订《债权债务抵偿协议》。深圳高新投以其对公司享有债权中的 500,000,000.00元(详情见本公告第五条)与郝镇熙先生因资金占用对公司负有的债务进行等额抵偿。自抵偿之日起,深圳高新投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郝镇熙先生对公司负有的债务金额在 500,000,000.00 元金额内同等消灭,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的资金等额减少。抵偿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余额为 156,097,405.31 元。
3、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郝镇熙先生签订《偿还协议》(详情见
本公告第五条),郝镇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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