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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9 20:04:42 股吧网页版
*ST和佳: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9


关于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五层

电话: 86-756-8893339 传真: 86-756-8893336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为此,精诚律师查阅了有关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料,并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审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会议,会议
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贵公司的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 年 5 月 8 日,贵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了《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提案暨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蔡孟珂女士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一并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均保持不变。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 15:00。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时,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贵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召开的程序是按照《公司法》、贵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53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91,994,155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24.3083%。以上股东是截止2023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股东。

公司董事和监事出席了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以上出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报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与相关银行签署一定额度下授信或融资协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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