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6-00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以
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顾光女士、李明发先生、张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顾光女士、李明发先生、张磊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
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2025 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 2,073,211,424 股剔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388,163 股后的股本 2,052,823,26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6.9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 1,416,448,050.0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若本次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8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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