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6-00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571,574,766.28 元,公司法定公积金计提比例已超过总股本50%,可以不再计提,余下未分配利润为8,571,574,766.28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6,109,507,267.14元,扣除已派发2024年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度合计现金
4,166,908,407.83 元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30,514,173,625.59 元,总股本为2,073,211,424股。
3、公司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自上市以来坚持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回馈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资金规划等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下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现有总股本2,073,211,42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0,388,163股后的股本2,052,823,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6.9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1,416,448,050.09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若本次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4、2025年 10月 20日,公司实施2025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1,950,182,097.9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年度公司拟合计派发现金3,366,630,148.04元,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5%。
5、2025年度,公司回购金额为300,023,059.07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3,666,653,207.11元人民币,该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7.24%。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366,630,148.04 2,216,726,309.88 1,418,695,812.4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3,461,279,955.37 11,036,278,921.36 9,439,561,800.25
润(元)
研发投入(元) 4,174,970,413.81 3,163,519,949.94 2,447,389,317.47
营业收入(元) 89,184,357,325.77 77,856,966,964.63 72,250,674,939.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37,640,477,9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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