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5-06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及合理性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
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及管理模式,公司根据不断变化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结构特征,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会计估计,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鉴于新材料、新技术在建筑领域广泛应用,房屋及建筑物在设计水平与施工标准上显著提升。同时,公司持续保持对房屋及建筑物的定期保养和检修,无论是自建或者购买的房屋及建筑物,经评估其预计使用寿命较原估计有延长。因此,为了更加客观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更公允地体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3)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对于购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在公司取得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使用年限可能已不足 50 年,因此,为了更加客观反映公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更公允地体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将此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调整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剩余可使用年限。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具体为计算出历史损失率后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各账龄段历史损失率进行前瞻性调整,并对部分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设定最低比例。
账龄 变更前预期信用损失率 变更后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3.52% 3.72%
1-2 年 8.14% 8.61%
2-3 年 14.71% 15.56%
3-4 年 25.57% 35.00%
4-5 年 60.98% 6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注:变更后 3-4 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不低于 35%,4-5 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为不低于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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