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效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遵循的原则
本次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检查工作,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评价过程中采用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法规、制度及公司管理文件、询问相关人员内部控制流程、分析内部控制的环境及其风险、以及抽样检查等方法,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识别内部控制风险,检查内部控制活动实施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各级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采购、销售、资产、合同、投资与担保、对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以上评价范围内的主要业务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设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及各司各就其职、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积极有效地维护股东、管理层、员工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根本利益。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采购外包部、核审部、综合部、生产部、法务部、质量管理部、技术中心、项目部、销售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使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既相互协作又相互牵制、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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