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股票代码:300277 股票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55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516,604,7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298,885.77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608 股,相关股
份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516,604,765 股减
少至 1,516,594,157 股。根据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分配总额相应调整为 27,298,694.83 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516,604,7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298,885.77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608 股,相关股
份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516,604,765 股减
少至 1,516,594,157 股。根据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分配总额相应调整为 27,298,694.83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16,594,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8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6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8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7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6 年 7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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