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预测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促进各项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依据本制度管理公司财务活动。财务部门经理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公司设置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
第五条 财务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严格执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公司聘任或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公司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岗位。
第六条 财务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财务、会计、税收、经济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和贯彻执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
2、准确核算并按规定及时、准确和完整的对内及对外报送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3、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和目标,组织实施预算、决算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费用;
4、负责公司资金的筹集、营运、分析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维护资金安全,创造资金效益。
第七条 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1、财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结合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3、财务会计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财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
和会计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5、财务会计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授权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公司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三章 会计基础工作
第八条 原始凭证是发生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公司需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九条 财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摘要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
第十条 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财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一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等分别建档,妥善保管。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的资金管理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票据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设置专职出纳人员进行资金管理,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理各项资金业务。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是资金收付的业务受理和管理部门,其他业务部门或人员涉及资金、资产变动的业务活动,均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财务部门可在确保合法合规、资金安全以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公司审批的范围内开展资金理财业务,灵活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严禁以任何形式出借或以合作等名义变相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十六条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和票据结算等业务。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采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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