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谭青-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谭青,作为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谭青,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博士后
在站研究,教授、高级经济师。1995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职于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
院,从事会计学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7 月于中国人
民大学商学院进修财务管理方向课程;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于中国人民大学攻读
博士学位;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其中
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为美国瓦尔帕莱大学访问学者;现兼任安徽佳合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 22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
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召开股东会 5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会议次数
谭青 11 11 0 0 否 5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7 7 2 2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董事高管薪酬及公司奖励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和换股吸并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换股吸并事项、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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