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54:24 股吧网页版
汽轮科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汽轮科技 公告编号:2026-33

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度,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及 2026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总体概述

2025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行业竞争激烈且客户投入相对放缓,同时,也是公司全力推进换股吸收合并杭州汽轮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项目的关键一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560.60 万元,同比下降 14.23%;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43 万元,同比下降 76.27%。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导致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因实施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暨关联交易项目导致期间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高效推进并实现换股吸收合并杭汽轮
项目从审批到实施的全链条落地,成为资本市场“A 吸 B”模式的典型案例之一。

二、2025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11 次。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全体董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其中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
会 4 次。股东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了便利,切实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依法、尽职、认真地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战略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7 次,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和审议事项,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在会上各位委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
案,深入公司现场调研,凭借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在公司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监督和制衡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5、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通过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电话专线、公开电子邮箱、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互动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健康的关系,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网络在线的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使投资者对公司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6、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