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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7 16:50:41 股吧网页版
华昌达: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7


证券代码:300278 证券简称:华昌达 公告编号:2026-001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将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仍为不超过人民币9元/股,回购股份数量同步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055)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5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42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220%,最高成交价为6.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0,681,587.07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3日、2025年8月4日、2025年9月3日、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1月5日、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62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61%,最高成交价为6.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899,587.07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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