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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7:26:38 股吧网页版
华昌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合约书》,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
业规范的要求,大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及支付聘请的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年报审计沟通会,在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预审沟通会议,对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确定了2025年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
通会议,对2025年度关键审计事项、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初步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3.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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