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表决并签字确认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担保事项的核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除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本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15,525,546.09 元,合并报表中的未分配利润为-683,227,008.32 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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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本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四、审议通过《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公司为践行“提升发展质量,强化股东回报”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保障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本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之间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即召开 2026 年度股东会之前)向金融机
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增强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预计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 万元(含目前担保余额,以下担保口径相同),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65,000 万元(在有效担保额度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进行调剂),具体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提供不超过 60,000 万元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担保;全资子公司和晶智能对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5,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系未来 12 个月(即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与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在前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本项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授权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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