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或“标的公司”)31.0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 2022 年12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86
号)注册批复,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
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31.08%股权过户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
本次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2022 年 12 月 28 日、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的履行情况说明如下(本公告
中的简称与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 承诺履行
承诺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事项 情况
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
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
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
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所提
关于提 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
供信息 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 承诺方遵
真 实 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 守承诺事
性、准 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实一致。 项,不存在
确性和 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违反承诺
完整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的情形
的承诺 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关于不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
存在泄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本公司及本
露本次 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 承诺方遵
交易内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 守承诺事
上 市 公 幕信息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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