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汪帆先生、洪素丽女士、甘逸先生、周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公司拟订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98,225,639.12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501,752,799.58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9,460,430.48 元,资本公积为 513,311,220.08 元,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950,170.23 元(以上
数据均未经审计)。公司拟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418,923,5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378,471.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上述利润
分配方案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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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拟定为 59.7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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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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