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 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任期内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朱俊,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
经济师。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总部投
资调研科副科长;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发
中心行业公司部经理、集合理财中心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监事室主任助理;2009 年 10 月
至 2016 年 12 月,历任中外合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董
事长,同时担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 年 4 月至 2025年 12 月,任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 9 月至今任共青城象湾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1 次。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7 次。本人
均按时出席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参加了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不存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联络,积极通过公司投资者交流平台、股东会等渠道,密切关注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关切。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与决策过程中,主动站在中小股东视角审慎判断,充分关注其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认真履行独立监督与发声职责,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立沟通,并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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