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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16:21 股吧网页版
温州宏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莹)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 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杨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会计学硕士,高级实验师(副教授),系统分析师,中共党员。200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信息与实验中心主任;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
至 2025 年 9 月,任云内控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双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股东(大)
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12 次董事会。对于董
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组织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的内审报告、内审工作计划等事宜,重点关注了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同时,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审计策略等方面进行沟通,关注关键审计事项,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2025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合理化的建议。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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