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蒋 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 5 月,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任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蒋蔚,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金融工程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分行会计,江苏省财政证券公司、信泰证券财务、行政总监,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苏州营业部总经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部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信用总部总经理,上海证券高级顾问,海南曼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蓝盾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象湾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 5 次。本人
均按时出席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致力于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使专业委员会能很好地和内外部机构有效沟通,强化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主持或参加了各委员会举行的会议,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认
真审议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