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8:16:24 股吧网页版
温州宏丰: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宗正)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宗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宗正,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法学博士,教
授。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教授;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教授;2019 年 5 月至今任温州大
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 7 次董事会。对
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
员、召集人,并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需经提名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不存在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情形。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不存在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所审阅的董事会议案作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并谨慎行使表决权。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作、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向董事会、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及时就重大事项主动与本人沟通,并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