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25-032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大鹏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 8 号公司 4 楼第一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1 人,代表股份 587,834,669 股,剔除股东符冠
华、股东王军华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效表决股份为 497,191,8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158%。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8 人,代表股份 577,956,233 股,剔除股
东符冠华、股东王军华承诺放弃表决权股份后的有效表决股份为 487,313,3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73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3 人,代表股份 9,878,4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42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342 人,代表股份34,905,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78%。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均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裁、财务负责人、部分副总裁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副总裁何淼、张海军、计月华、何兴华因公出差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曹江玮律师、徐雪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的99.8469%;反对43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弃权 3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34,143,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87%;反对 433,9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33%;弃权 32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0%。
2、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同意 496,404,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7%;反对435,0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5%;弃权 3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34,118,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57%;反对 435,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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