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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56:03 股吧网页版
苏交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雄)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交科”)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杨雄,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天一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贵州天恒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曾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际海
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 29 日至 2026 年 1 月 15 日
担任苏交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按时参加股

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 5 次、委托出席 1 次、
因个人原因缺席 2 次,出席会议时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会前均会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客观谨慎

地研究各项议案,慎重地投出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

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

重大事项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召开了 2 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 1 次、因个人原因缺席 1 次。出席会议时诚

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5 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会

议 4 次。我会同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查和审议,并提出

了重要意见和建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 召开 召开

会名 会议 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称 次数

1.汇报事项 1、审查通过了全部汇报
审 计 2025 年 1.1 总裁汇报集团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及 2025 事项;

委 员 4 04 月 年 1 季度生产经营工作情况 2、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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