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25日,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436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人;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未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6,779.21万元);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客户数为49家,客户行业主要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不含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皓淳先生,于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历史未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何华峰先生,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超过20 年。1994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 1 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述签字项目合伙人陈皓淳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天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华峰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
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质量管理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对于执行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所有项目合伙人,每三年一个周期对其已完成的项目实施质量检查,对于执行其他类型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每五年一个周期对其已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