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性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对高风险领域的关注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对公司内部环境的自我评价工作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内容。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组织架构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召集、召开股东会,保障股东充分行使权利。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人数及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分别由资深财务专家、化工专业高校学者、行业权威专家组成,能够以独立审慎的专业角度为公司长远发展建言献策。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等要求设置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运营管理部、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安环部、采购部、证券投资部、审计部、信息化部等职能部门,以及事业部和子公司。公司明确了各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了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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