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
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审计委员会通报执
行情况。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的其他
人员。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由公
第六条 总经理的任免应符合法定的程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每届任期 3 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以连聘连
任。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经理因故不
能履行职务时,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并对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 制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
(十)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在董事会或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包括收购出
售重大资产、委托理财、资产抵押、贷款、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接受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非董事
总经理在董事会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其职
权范围。
第四章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 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执行国家制定的方
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 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
关系;
(三) 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提出公司的年度目标和发展计划,经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 不断改善公司的劳动条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 确定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具体职责和分工。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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