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立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88 人,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5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30 余人。
中审亚太服务的客户所属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851.01 万元。
2025 年总业务收入:77,870.57 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75,128.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9,585.26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入共计 5,851.01 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执行
中审亚太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业务质量管理》建立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涵盖了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要素。中审亚太实施事务所风险评估程序、监控和整改程序,以对质量管理工作持续作出改进。
中审亚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审
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办法,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施统一管理,并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和控制。
中审亚太制定有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合伙人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确保所执行的项目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能出具业务报告。
中审亚太根据项目性质、客户规模、业务风险的高低以及是否涉及公众利益等划分业务风险等级,对于风险评级较高的项目,在项目组内逐级复核的基础上,执行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复核人需要满足独立性、客观性和必要的资质要求。中兴财光华要求项目质量复核在适当阶段及时进行,以确保在报告出具前能解决所有问题。
(二)公司 2025 年年审工作的开展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
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中审亚太为此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中审亚太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审计重点开展审计工作,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还就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
经审计,中审亚太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中审亚太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