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小舟)
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小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12月至今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5月至今任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出席次数
杨小舟 3 0 0 2
2025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均严格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公司财务规范及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并主持召开 1 次会议,结合公司当期经营规模、行业薪酬水平及经营发展实际,牵头组织审议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严格监督公司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与落地执行。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审议意见,经核查,未发现该等关联交易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形,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亦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沟通,就内部审计计划、外部审计安排、定期报告编制、财务核算等相关事项持续交流。一方面,积极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内部审计重点工作进展,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另一方面,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充分沟通,实时掌握年度报告审计进展、审计重点事项及相关调整情况,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审计结果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保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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