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文德)
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使职权,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审慎意见,忠实勤勉履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文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今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出席次数
陈文德 3 0 0 2
2025 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会议期间认真审阅议案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深入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程序完备,重大事项决策均严格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本人作为该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全部会议,认真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年度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全过程中,本人主动了解并掌握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风险防控职能。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该委员会委员,按时出席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价值评估结果,认真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事项,确保薪酬分配科学合理、合规有序。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重点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立场,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独立审议,并发表专项审查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亦未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保持常态化沟通,全程参与各类审计沟通会议,就公司财务核算规范、内部控制执行成效、审计重点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为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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