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迈”)、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家汇”)、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百佳瑞”,与海南百迈、海南百家汇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收购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或“标的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及相关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田家伦
2026 年 6 月 12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迈”)、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家汇”)、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百佳瑞”,与海南百迈、海南百家汇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收购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或“标的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及相关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之签署页)
承诺人: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晋生
2026 年 6 月 12 日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迈”)、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家汇”)、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百佳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