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他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尧子 廖子华 李相国
黄岩谊 张志谦 安娜
杨格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丽华 丁耀良 陈博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12 日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迈”)、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家汇”)、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百佳瑞”,与海南百迈、海南百家汇以下合称“交易对方”)收购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或“标的公司”)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单位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单位保证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及相关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单位保证在本次交易期间,将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6 年 6 月 12 日
关于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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