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
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 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 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 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备注
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聘请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说明: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安娜、张志谦、杨格、王艳(已离任)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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