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利德曼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126,213,152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600,000.3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768,773.3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0,831,226.98 元。该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已全部到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对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及扣除相关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 73,572,814.92
元。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金额 73,572,814.9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010,177.18
减: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4,582,992.10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1 年 8 月,北京利德
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作为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 2024 年9 月完成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并进行披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74,582,992.10 元,均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 年 3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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