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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3 18:27:21 股吧网页版
利德曼: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3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
公司二层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3,394,8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255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4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2,254,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458%。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0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121,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88%。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尧子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67,986,9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220%;

反对 5,389,2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2%;

弃权 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713,8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242%;

反对 5,389,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833%;

弃权 1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4%。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67,883,7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2%;

反对 5,331,0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99%;

弃权 18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610,6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114%;

反对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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