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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20:55:01 股吧网页版
利德曼: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利德曼”)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海南百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仍简称“上海百家汇”)、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家汇”)、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百佳瑞”,与上海百家汇、海南百家汇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267,526,000 股股份(占先声祥瑞已发行股份的7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建投证券”)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5 年 1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以下简称“自查
期间”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二)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报告,核查期间内,上市公司相关股票交易或持股变动如下:

(一)法人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中信建投证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 账户性 期间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末结余
质 买入(股) 卖出(股) 股数(股)

中信建投 衍生品 2025 年 1 月 30

证券 业务股 日至2025年11 1,023,600 1,067,200 0

票账户 月 12 日

中信证券 自营业 2025 年 1 月 30

股份有限 务股票 日至2025年11 12,062,009 12,507,023 11,880

公司 账户 月 12 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建投证券说明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前述账户所做的交易完全基于利德曼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利德曼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出于合理安排和资金需求筹划而进行,从未悉知、探知、获取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从未有任何人员向中信建投证券泄露相关信息或建议中信建投证券买卖利德曼股票。中信建投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

的业务之间设置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
等规定。综上所述,中信建投证券上述股票账户买卖利德曼股票行为与本次重组

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

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说明如下: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

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

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

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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