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6-020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
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张志谦、安娜、杨格将在本次股东会
上进行述职。
2、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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