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新建)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新建,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任郑州市法律顾问处律师、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会长、名誉会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相关利益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出席董事会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会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会议
11 1 10 0 0 否 1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并亲自主持会议,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公司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发放,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审阅相关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情况;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全面了解公司情况,重点开展工作,从问题导向出发,坚守内部审计长期目标和根本职责——排查风险隐患,防范出现重大风险;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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